新成立的公司,能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吗
作者:admin
更新时间:2024-0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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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成立的公司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,是可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的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),新设立的企业如果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并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,可以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优惠:
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。
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。
此外,如果新设立的企业在设立时就符合上述条件,并且在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“六税两费”时,也可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新设立的企业在首次汇算清缴后被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,那么从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,就不得再申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优惠。同时,如果新设立的企业在首次汇算清缴前已经按规定申报缴纳了“六税两费”,那么即使首次汇算清缴结果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,也不需要对之前的申报进行更正。
此外,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,本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因此,新成立的公司在这段时间内,只要符合上述条件,就可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的减免政策。而且,如果已经依法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,还可以叠加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。